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,改善空氣質量,山東省近日發布《山東省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管理辦法》,明確規定禁止使用排放可見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,違規者將面臨5000元罰款。
該辦法所稱非道路移動機械,是指裝配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設備,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機械、農業機械、機場地勤設備等。根據規定,所有在用及新增的非道路移動機械,必須按照規定進行編碼登記,并納入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平臺統一監管。
值得注意的是,辦法特別強調禁止使用排放可見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。這意味著任何在作業過程中冒出黑煙、藍煙等可見污染物的機械設備都將被認定為違規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通過現場檢查、遠程監控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,一旦發現違規行為,將責令立即停止使用,并處5000元罰款。
為配合新規實施,山東省已建成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平臺,實現全省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信息化管理。所有機械所有者或使用者都需在該平臺完成信息登記,包括機械基本信息、排放階段、使用地點等。平臺還將實現實時監測功能,通過安裝遠程監控裝置,對機械排放狀況進行持續跟蹤。
該管理辦法的出臺,標志著山東省在移動源污染治理方面邁出重要一步。據估算,全省現有非道路移動機械約30萬臺,其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量分別占移動源排放總量的30%和50%左右。新規實施后,預計每年可減少顆粒物排放約1000噸,氮氧化物排放約1萬噸。
生態環境部門提醒,各機械所有者和使用單位應盡快完成平臺登記工作,同時對現有設備進行維護保養,確保排放達標。對于排放嚴重超標的機械,建議及時進行維修治理或淘汰更新,避免因違規使用而受到處罰。
如若轉載,請注明出處:http://www.hadleigh.cn/product/2.html
更新時間:2026-01-05 21:40:53
PRODUCT